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了多家企業因生產劣質口罩被依法查處的案例。通報了一批藥品
醫療器械違法案件,多家醫藥類企業被重罰,最高罰款43萬!
根據對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國藥控股醫學檢驗(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藍航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健科貿有限公司因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及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第二類
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行為被罰款。
國藥控股醫學檢驗(天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天津市執法人員按照《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防疫醫療器械專項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津藥監械管〔2020〕20號)文件規定對國藥控股醫學檢驗(天津)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進行監督抽驗,經綜合判定后,確認該企業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為不合格。
經查,國藥控股醫學檢驗(天津)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共計生產該批次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13400只,銷售13350只,抽驗50只,銷售金額9900元,貨值金額為9900元。
國藥控股醫學檢驗(天津)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及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和罰款20000元。
天津市藍航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執法人員按照《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防疫醫療器械專項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津藥監械管〔2020〕20號)文件規定對天津市藍航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進行監督抽驗,經綜合判定后,確認該企業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為不合格。
經查,天津市藍航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共計生產該批次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128960只,銷售128800只,抽驗160只,總計違法所得87580元,貨值金額為87580元。
天津市藍航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及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和罰款473900元。
天津市天健科貿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執法人員按照《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防疫醫療器械專項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津藥監械管〔2020〕20號)要求對天津市天健科貿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進行監督抽驗,經綜合判定后,確認該企業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為不合格。
經查,天津市天健科貿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共計生產該批次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80000只,其中2020年6月23日執法人員抽驗80只,銷售20000只,銷售金額2498.40元,其他產品未銷售,貨值金額為9993.6元。
天津市天健科貿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及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和罰款20000元。
針對這些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情況,商丘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召回。在面對疫情反噬的時期,口罩的安全生產也是至關重要的!